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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瓶電子標簽的應用標準化,主要涉及三個方面的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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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氣瓶統一編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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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標簽的性能、封裝,標簽芯片內數據存貯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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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讀寫器與標簽通信、認證,以及機體的防爆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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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瓶編碼
遵循國家質檢總局?TS 4501—2005 技術文件規定的編碼規則;
不采用 EPC、EN-UCC 或?ISO 21007 規定的方法編碼。上述編碼系作為氣體包裝物的氣瓶 產品電子編碼。采用?EPC 或?ISO 21007 標準,均需由氣瓶制造商向?ISO 指定機構申請制造商 代碼、賦碼機構必須向?ISO 指定機構注冊。
特別是 ISO 21007 沒有針對氣瓶充裝、檢驗、配送等作業信息數據的處理,作出任何規 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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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在氣瓶電子標簽行業標準規定中,決定繼續沿用 TS-501—2005 規定,同時向國內
OID 注冊機構,申請氣瓶電子標簽對象標識符。 標簽的要求
根據應用需要,應規定標簽物理特性、環境適應性、防偽特性、封裝要求;規定存儲標 簽內的信息數據格式。
由于我國地域廣闊,南北氣候差異很大,對于環境溫度標準擬區分高寒地區和一般地區 的應用,分別規定其對最低溫度適應性要求。
此外,標準中還將重點規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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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標簽的防轉移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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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防金屬屏蔽和控制頻點漂移的幅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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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數據文件的存貯格式,可選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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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定長組織,建立應用分區
? 不定長組織,可建目錄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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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寫器特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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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規定在特定氣候、生物環境、化學活性物質環境、機械振動環境中適應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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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對讀寫器從外殼、結構、內部元件、電池特性等方面,規定其防爆要求和防腐蝕要 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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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防爆等級的規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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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數據通信安全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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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可靠性要求。
